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邯郸初中生3 名未成年人会判死刑吗?

发布时间:2024-03-23

    电动储泥斗说,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 13 岁初中生遭同学杀害,因手段残忍,性质恶劣,加上是未成年人所为,引发了舆论广泛关注。

    电液动腭式阀说案发后,肥乡区高度重视,公安机关立即开展侦破工作。3月11 日,涉案犯罪嫌疑人被全部抓获,现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随着警方的工作进展,案情越来越清晰确凿,相信相关情况很快就将公布。
    而愤怒的公众,则更关心这个问题:这三个嫌疑人会被判死刑吗?
    社会公众非常关注此案的进展,大家的愤怒言辞也是正常的情绪流露。虽然网上“判死刑”的呼声很高,但毕竟还是要依据现行法律办事。
   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,这几个杀人者不会被判死刑。这是因为我国《刑法》第四十九条规定: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,不适用死刑。
    因此,我们可以很快且肯定地得出结论,本案的三位杀人罪嫌疑人,因为未满十八周岁,无论其犯罪情节如何恶劣——均不会判处死刑,也不会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。
    如果不能判死刑的话,那么问题又来了:这三个嫌疑人要负刑事责任吗?他们要负刑事责任吗?这个问题的答案是“有这种可能性”。
    我国《刑法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,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,犯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、强奸、抢劫、贩卖毒品、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险物质罪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
    如果只是根据这一条,我们也可以很快得出结论,本案的三位杀人罪嫌疑人,如果未满十四周岁,即使故意杀人,正常情况下不仅不适用死刑,甚至不需要负任何刑事责任。
    不过,我国《刑法》第十七条第三款又规定,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,犯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罪,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,情节恶劣,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
    我们从新闻里还无法直接判断三位嫌疑人的年龄,从“初中生”这一范围看大概率是在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这个区间,那么必须同时满足“特别残忍的手段、情节恶劣、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‘’三个要件才应负刑事责任。
    刑事案件侦查阶段的信息是不公开的。目前网上流传着很多涉案信息,社会公众并没有办法判断这些信息的真假。所以,我们也无法判断一个还在侦查阶段的案件,其情节是否满足了以上三个要件。但从目前已经公布的信息和引起的舆情来看,不能排除适用这一条款的可能性。
    不过,无论是否满足这三个要件,按照我国法律规定,未成年嫌疑人都“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”。
    我国《刑法》第十七条第五款还配套的规定了“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,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;在必要的时候,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。”
    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“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,实行教育、感化、挽救的方针,坚持教育为主、惩罚为辅的原则。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处罚后,在升学、就业等方面不得歧视。”
     因此总结一下,依照我国的现行法律,三个嫌疑人不会被判处死刑,且他们之后依法在升学就业等方面不可以被歧视。
     在古代,七岁以上就能杀头?
     以唐朝为例,作为我国现存最早、最完整、立法水平最高的古代法典,《唐律疏议》中引用《礼记》说“九十曰耄,七岁曰悼,悼与耄虽有死罪不加刑”,意思是七岁以下,九十岁以上者免除刑事责任。
     但换句话说,这也意味着七岁以上就可以判死刑了,相当于现在小学一年级左右的小朋友如果犯了应当被杀头的罪名,真的可能会死。
     不过《唐律疏议》中也有规定“八十以上、十岁以下及笃疾,犯反、逆、杀人应死者,上请” 意思是犯罪的小朋友年龄超过了七岁但又没有超过十岁的,对于大部分的刑事犯罪都可以不承担刑事责任。
     只有触犯了一些重大犯罪或是威胁王朝统治的犯罪如谋反、杀人等罪名时,不能直接适用本条法律规定直接免于处罚,而是要根据法定程序上报给当时的皇帝进行裁决。
     其实这和我国现行刑法的“相对无刑事责任”有相似之处,只不过现在做决定的是最高人民检察院。这可能是因为古代人民的寿命更短,更早成家独立生活,与之对应的是较低的刑事责任年龄。
     到了现代社会,多数国家都将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定为十二岁或十四周岁。
     比如美国有 35 个州没有设置任何刑事责任的最低年龄,在 2005 年前的美国,有 19 个州允许对十四岁以上的人执行死刑。直到 2005 年,美国最高院才以大法官 5:4 的投票比废除了少年犯死刑。
     而德国《刑法典》第 19 条规定,未满十四岁的未成年人不必担负罪责,这意味着,即使情节极其恶劣,十四岁以下的犯罪嫌疑人在德国也完全不会被处罚。日本现在的少年承担刑事责任年龄也是十四岁。
    无论是唐朝的七岁即可判死刑,还是当代德国的十四岁以下不承担任何刑事责任,只是不同时代和国家立法技术上的选择。
    事实上,如果单靠刑法,无论何种严刑峻法其实都无法从根本上防止类似少年杀人、校园霸凌现象的产生。那么我们该怎么办呢?
    大家可能不太愿意面对的是,少年人群中,其实每天都发生着可能会升级到剧烈杀戮的所谓“轻微”霸凌,轻微霸凌的升级在没发生之前只是一种“可能性”,但单纯地依靠刑法,对于降低这种“可能性”的效果是非常有限的,因此光是修改调整相关法律,恐怕是不足够的。